[新竹校區]115學年宿舍申請規則說明書(含研三舍)
| 1. | 115學年度起,研三舍與其他宿舍同時進行宿舍申請、抽籤與分配作業。 | |
| 2. | 得115學年床位欲放棄者: | |
| ● | 須在 5月30日 前辦理,逾期未辦者視為確定住宿; | |
| ● | 若為候補取得或5月30日後分配之床位,放棄期限為:分配宿舍後14日內; | |
| ● | 逾期退宿依住宿輔導辦法第四條規定需扣1/3宿舍費,且爾後在校期間不得再申請宿舍; | |
| ● | 入住後方退宿者,須完成清潔、設備清點並經檢查合格,方為退宿完成。 | |
| 3. | 研三舍住宿說明: | |
| ● | 「研三舍可住至畢業」之規定自114學年度起取消;惟不溯及既往,113學年度(含)以前入住之住宿生仍適用原規定。 | |
| ● | 申請入住研三舍者視為同意以下規則 : 須住滿一年(包含當年度暑假+第一學期+第二學期),如欲退宿則全退,無法僅退暑宿或部分區間。 | |
| ● | 若逾時放棄研三舍(含換回舊宿舍)床位或中途退宿(畢業、休學、退學、換回舊宿舍),均須繳交 1 個月住宿費違約金。 | |
| ● | 抽中研三舍者不可與其他宿舍學生交換床位;退宿所空出之床位將由候補同學遞補。 | |
| 4. | 115學年起7舍、8舍改分配大一新生(男)住宿,10舍、12舍調整為在校生(男)宿舍。 | |
| 5. | 115學年12舍6、7樓改分配研究生住宿,1~5樓分配大學部男生住宿。倘有異動,以住服二組公告內容為準。 | |
| 6. | 11舍為研究所女生宿舍,自115學年度起不開放大學部女生申請保留原寢室續住。 | |
| 7. | 研一舍整修案預計進行至今年底,能接受施工噪音者,115學年住宿方申請9舍、10舍、11舍。 | |
| 8. | 大一升大二同學參與第一階段宿舍申請,皆可獲得住宿權。 | |
| 9. | 暑期住宿費請於6月22日自行上網下載繳費單,並於6月26日前完成繳費,研三舍一律需交暑宿費,其他宿舍未於7月1日前至住宿服務二組辦理人工退宿者,視為需要暑宿,不論是否入住均需收費。 | |
| 10. | 同學未申請暑宿,物品不能置放寢室內(可以申請儲藏室),並於7月1日中午12時前將寢室鑰匙交還管理員,物品置放寢室內視同偷住宿舍。 | |
| 11. | 依據宿舍管理委員會議決議,依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』,學校領有低收入戶証明學生,凡申請減免繳學年宿舍費者,每人每學期均應義務宿舍服務20小時,凡申請暑期住宿者則需宿舍服務5小時,以符合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』精神。 | |
| 12. | 住宿同學使用宿舍網路期間請遵守「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」,如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及本校校園網路使用規範規定,若未於期限內回覆並配合調查,將依「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獎懲實施辦法」第九條、第十條辦理。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