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交大校區]114學年宿舍申請規則說明書(不含研三舍)
1. | 奉核新竹校區宿舍費自114年暑假(暑宿)調升13%,調整後費用請查詢宿舍簡介中宿舍收費網頁。 |
2. | 取得下學年床位欲放棄者(不含研三舍),須於五月三十日前辦理。凡後補床位或五月三十日後分配宿舍同學,如欲放棄床位者,須於分配宿舍後14日(含)內辦理,逾期者視同確定住宿,退宿則依住宿輔導辦法第四條規定辦理。(扣應繳宿舍費1/3,且爾後在校學制期間內不得再申請宿舍) |
3. | 11舍為研究所女生宿舍,115學年後不開放大學部女生申請保留原寢室。惟113學年住宿11舍大二以上原住宿生湊滿4人,可於第二階段申請期間,至住宿二組人工申請114學年保留原寢室一年。 |
4. | 114年暑假將拆除博愛校區2舍、3舍、4舍,新建醫護生宿舍,114年暑假起5舍分配女生、6舍分配男生,因應床位不足狀況,5、6舍改回4人寢室分配。 |
5. | 114年暑假及114學年研一舍整修不提供住宿,7舍(4人寢室分配)三樓分配研究生及一、二樓分配大學部男生住宿。 |
6. | 研一舍整修案擬於今年下半年進行,能接受施工噪音者,114學年住宿方申請9舍。 |
7. | 大一升大二同學參與第一階段宿舍申請,皆可獲得住宿權。 |
8. | 完成暑宿申請同學,暑期住宿費請於6月13日自行上網下載繳費單,並於6月19日前完成繳費,完成暑宿申請同學未於6月25日前至住宿服務二組辦理人工退宿,無論宿舍是否入住一律收費。 |
9. | 同學未申請暑宿,物品不能置放寢室內(可以申請儲藏室),並於6月25日中午12時前將寢室鑰匙交還管理員,物品置放寢室內視同偷住宿舍。 |
10. | 依據宿舍管理委員會議決議,依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』,學校領有低收入戶証明學生,凡申請減免繳學年宿舍費者,每人每學期均應義務宿舍服務20小時,凡申請暑期住宿者則需宿舍服務5小時,以符合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』精神。 |
11. | 住宿同學使用宿舍網路期間請遵守「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」,如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及本校校園網路使用規範規定,若未於期限內回覆並配合調查,將依「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獎懲實施辦法」第九條、第十條辦理。 |